发布时间:2021-02-09编辑人:qing
企业代表发言
(2021年1月25日)
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明武
尊敬的王晨副委员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梁明武,现任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总经理。从今天起,我又多了一个新的身份,就是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这是我今后尽职尽责、勤勉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今天我作为企业代表发言,确实感到责任重大、诚惶诚恐,如有不妥之处,还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捐赠既是责任,也是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企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任何企业存在于社会之中,都是社会的企业。”王晨副委员长去年在辽宁开展执法检查时也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慈善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慈善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法学会在王晨副委员长的直接领导下,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肯定。我相信,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一定能够按照基金会的宗旨和任务,开展好工作。我们要积极参与到基金会事业中来,充分履行社会责任,更好担当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使命。
捐赠既是付出,也是收获。我所在的中国诚通集团是国资委首批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和国有资本运营试点企业,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是其旗下专注生态环保领域的平台公司,是从事生态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国有控股企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社会力量,我们一直希望能够深度参与到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程之中,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契机,我们会倍加珍惜、倍加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多贡献。我相信,在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做好做强、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每一个捐赠方既能体会“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芬芳,又能为企业发展赢得新的机会,开辟新的成长路径。
捐赠既是桥梁,也是纽带。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依托中国法学会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强大优势,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远大的发展前景。我相信,每一个捐赠方都能找到与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有效合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从而带动、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和资源共同支持法学会事业发展,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在此,我建议在基金会的领导和管理下,筹备成立“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专项基金”,用以资助生态产业、生态法治研究项目和专项活动,推动相关生态法律、法规修改和完善,推动生态文明法治的普及宣传,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落到实处,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文明法治机制。
最后,临近春节,祝王晨副委员长、各位领导和同志,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也祝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越办越好。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