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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布时间:2022-11-03编辑人:qing

2022年11月2日,本基金会在京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集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张所菲理事长主持会议。本基金会部门负责人和专项基金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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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下称“决定”)。张所菲理事长作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基金会作用》的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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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中国未来五年党和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为中国未来的经济、政治、外交等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确定了行动纲领。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习近平同志再次当选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充分体现了全党共同意志,充分反映了亿万人民共同心愿,充分证明了习近平总书记是众望所归、当之无愧的党的核心、人民领袖、军队统帅,我们坚决拥护。我们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按照《决定》要求,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结合本基金会实际,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本基金会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按照党的二十大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国法学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发挥公益基金会的独特作用,按照本基金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积极开展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支持法学会事业发展,做好各专项基金和项目活动,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公益慈善实践中推动共同富裕的伟大进程,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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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于仁笑秘书长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本基金会近期工作开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所作的汇报。理事诸葛平平、吴韬,监事叶国志等对本基金会今年来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分别结合学习二十大精神的体会,对本基金会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委会副主任蔡涌波、蒋勇律师专项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赵润众、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姜鹏飞、智慧法务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金为铠、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朱江,分别结合各专项基金实际,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各专项基金工作作了汇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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