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2编辑人:qing
2024年8月2日,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在京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张所菲理事长主持会议。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理事11名,实到8名,3名理事请假。本基金会理事长张所菲,本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本基金会法治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韬,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人事部)主任林洪武,中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冯彦庆,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人事部)原主任诸葛平平,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董事长梁明武等理事出席会议。本基金会监事长、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杜林,北京中周法律应用研究院执行院长叶国志、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妍等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决定》,认真学习领会。传达了中国法学会关于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的通知精神。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是我们党历史上又一重要的纲领性文献。一致认为,《决定》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一致认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用更高质量的法治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大家一致表示,要以全会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扎实做好基金会各项工作。
本基金会理事、法治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韬,就下一步如何更紧密结合全会精神和《决定》要求在基金会工作中贯彻落实好,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所菲理事长强调,本基金会要把学习领会、宣传阐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国法学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把《决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更加扎实做好本基金会各项工作,为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基金会力量。
会议还就民政部发布的社会组织工作领域常用法规,以及本基金会规章制度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本基金会副秘书长王恩光、合作发展部主任马亮、综合办公室主任孙剑、项目管理部主任王磊、交流培训部主任李青、法律服务部副主任郭琳、媒体宣传部负责人戎珊、本基金会投资委员会受托代表蔡涌波、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周小康、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办公室主任周明钱列席会议。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李彦江、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蔡涌波、职业建设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关小绿、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姜鹏飞、乡村振兴发展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刘锐铭、智慧法务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金为铠、法治宣传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李名轩、民营经济权益保障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宋会斌、蒋勇律师专项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张亮、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赵跃、市域治理专项基金管委会委员赵佳程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