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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 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4-11-22编辑人:qing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1月21日,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党支部跟随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来到浙江诸暨枫桥经验陈列馆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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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党员在讲解员的介绍下详细了解了“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是“枫桥经验”的形象概括。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由此成为社会基层治理的一张靓丽名片。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参观中,支部党员在讲解员细致透彻的讲解下,沿着历史发展的轨迹了解了枫桥经验理论的发展以及在实践中的成效,从一张张图片,一座座雕像,一个个故事中对枫桥经验这一理论发展的历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2023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枫桥经验”发源地枫桥镇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一重要讲话为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确立了行动指南。

参观结束后,全体党员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不断丰富发展,书写一个个基层治理的鲜活故事,铺就一座座沟通党心民心的连心桥,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全体党员一致表示要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多措并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