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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全国青年法学家公开课”第十一讲成功举办 邢会强主讲

发布时间:2025-07-09编辑人:qing


7月7日,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全国青年法学家公开课”系列公益讲座活动第十一讲在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公开课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由北大法宝学堂、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面向公众全网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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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第十一讲特别邀请了邢会强教授主讲。邢会强教授是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金融服务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财经法学》主编。荣获第七届吴玉章优秀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奖,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邢会强教授现兼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金融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专家顾问、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 地(上海)暨上海法院证券期货犯罪研究中心司法智库专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暨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北京)智库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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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兼合作发展部主任  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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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宝学堂总监  王登峰

在致辞环节,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兼合作发展部主任马亮受张所菲理事长委托致辞,对各位嘉宾和线上线下朋友的到来表示感谢,对主讲嘉宾邢会强教授的研究成果和深厚造诣表示敬意,希望大家通过本期讲座有所收获,共同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北大法宝学堂总监王登峰对海勤律师事务所对公开课的一贯支持表示感谢,北大法宝学堂始终致力于推动法学知识传播与法治进步,期望与大家共同为法治事业贡献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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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邢会强

邢会强教授围绕“证券法的制度逻辑与适用范围”主题,从制度条款、责任结构、适用边界与立法演变四个层面展开系统阐述,结合当前司法实践中的典型争议,深入剖析我国证券法的规范体系及其背后的制度逻辑,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反思性的观点。一是明确证券法的特殊侵权规范结构。邢教授指出,证券法第85条与第163条确立了区别于一般民法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机制,显著降低了投资者索赔的门槛,是一种“倾斜保护”投资者的制度设计,但也带来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高负担、广责任”的现实压力。二是界定证券法适用范围的边界问题。邢教授结合银行间债券市场、新三板、境外上市公司等多个案例,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将证券法适用范围“泛化、扩大”的趋势,应严格区分“公开发行”与“私募发行”的法律后果,并区分“交易市场”与“协议转让”的适用标准。三是剖析证券市场特殊性的制度基础。他指出,证券市场具有高度匿名性、无形化、信息主导、价格剧烈波动等特征,决定了信息披露制度在证券法中具有核心地位。针对由此引发的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证券法通过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的立体规制体系予以应对。四是提出制度逻辑与责任体系的再平衡建议。邢教授认为,证券法应在“投资者保护”与“市场效率”“中介机构风险承受能力”之间寻求平衡。他主张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体系分为“特殊侵权规范”(适用于公开发行)与“普通侵权规范”(适用于非公开发行)两种类型,避免“一刀切”适用第85条和第163条带来的过度责任扩张,推动证券法体系从“封闭型”走向“开放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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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环节,线下观众主要围绕机构投资者索赔、虚假陈述与内幕交易中“重大性”标准的关系、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的衔接等实践问题向邢教授请教,邢教授逐一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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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会法治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于文豪

本期公开课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法治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于文豪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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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后,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兼合作发展部主任马亮为主讲嘉宾邢会强、主持嘉宾于文豪颁发纪念证书。


“全国青年法学家公开课”系列公益讲座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办,北大法宝学堂承办。第十一讲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志同法治基金、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支持。本期公开课线下观众30余人,北大法宝学堂、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同步全网直播,线上近万人同时收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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