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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当选理事长在王晨会见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成员时的发言

发布时间:2021-02-09编辑人:qing

 

新当选理事长发言

(2021年1月25日)

张所菲

 

尊敬的王晨副委员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很荣幸能够当选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王晨同志在百忙之中会见基金会理事会成员,一会儿还要作重要讲话,这是对法学会、对基金会的亲切关怀、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使我们深受感动,备受鼓舞,必将成为激励我们前进的巨大动力和极大鞭策。我被选为基金会理事长,深感责任重大,我们一定不辜负王晨同志的信任和期望,不辜负中国法学会党组赋予的重任与使命,也衷心感谢各位领导、理事、捐赠方的信任,衷心感谢中央政法委、中宣部、民政部的有力领导和指导。

下面我就做好基金会工作作个表态。

一是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益事业发展道路。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发展公益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研究谋划做好做强基金会,把讲政治落实到基金会各项工作中去。要坚持党对基金会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明确公益基金会建设的职责使命,服务法学会事业发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国法学会开展公益基金会工作,归根结底是为了支持法学会事业发展。基金会从事的各项公益活动,都要紧紧围绕中国法学会的中心工作、围绕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展开。我们要积极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和宣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斗争和人才培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法治扶贫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工作,加强基金会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社会公信力。基金会将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民法典》《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依照基金会章程开展公益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的双重管理。基金会将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基金会特点和规律的科学运行机制,加强规范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基金会将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资金募集、管理、使用的透明度,用好每一分钱,不断提升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力。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我们坚信,有王晨同志的亲切关怀、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的工作只能做好、必须做好,也必将做的更好。会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王晨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党组及民政部的要求,锐意进取、勤勉工作,推动基金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