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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

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


由红色源泉(北京)文化交流中心联系捐赠现金200万元,发起成立“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该基金主要推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推广乡村振兴政策、法律法规宣讲,开展老区品牌建设、品牌保护、品牌开发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开展促进老区品牌战略和老区振兴发展法治环境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相关项目,为医疗装备水平待提升的革命老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设备及其他符合发展需要的物资捐助。经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36次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设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

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主任:朱江

副主任:何权、马亮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赴江西调研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赴江西九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