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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

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


经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36次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设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

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主任:朱江

副主任:何权、马亮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赴江西调研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赴江西九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