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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

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


经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36次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设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

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主任:朱江

常务副主任:何权

副主任:马亮、赵跃

办公室副主任:吴志文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老区振兴发展专项基金赴江西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