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8编辑人:qing
5月7日,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全国青年法学家公开课”系列公益讲座活动第十讲在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公开课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由北大法宝学堂、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面向公众全网直播。
活动现场
第十讲特别邀请了车浩教授主讲。车浩教授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中外法学》副主编,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被评为第九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车浩教授曾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受聘为农业农村部、国家药监局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公安部法制局以及北京、上海等地法院和检察院的咨询专家。车浩教授的讲座主题为“贿赂犯罪的争议问题”。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 张所菲
北大法宝学堂总监 王登峰
在致辞环节,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张所菲谈到,车浩教授不仅在学术界声誉卓著,更因其犀利的“神考题”和深入浅出的讲授风格,被学生亲切地称为“车神”。车教授的最新代表作《正义的决疑》广受好评,其思想兼具理论深度与现实关怀,深入探讨善法与正义的关系。本次讲座围绕犯罪争议问题展开,相信定能为与会者带来启发与思考,也展现出青年法学家群体的责任担当与学术风采。北大法宝学堂总监王登峰表示,本次讲座聚焦贿赂犯罪争议问题,意义非凡,也会引发深入思考与广泛探讨。北大法宝学堂始终致力于推动法学知识传播与法治进步,期望与大家共同为法治事业贡献智慧与力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车浩
车浩教授在本次讲座中围绕犯罪的核心争议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讲解,主要聚焦三个方面:一是厘清犯罪的法益内涵,从“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廉洁性”“不可谋私利性”到“信赖利益”等主张展开评述,指出这些观点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各有理论张力和现实困境,提出“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或“不可交易性”更贴合我国刑法语境,更契合我国对权力与金钱关系的治理逻辑,既回应了学理界对公权商品化的关注,也对实务中常见的职务行为与利益输送现象作出了清晰界定;二是深入探讨“财物”概念边界,重点分析了“商业机会”“原始股”等边界性案例,强调应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与体系解释方法,将“实际财产”与“预期性、机会性利益”严格区分。车教授提出,在现行法条及司法解释尚未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应轻率将“商业机会”类利益纳入刑法打击范围,否则容易导致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和治理边界的扩张;三是对“约定受贿”的犯罪形态展开辨析,对“既遂说”“未遂说”与“预备犯说”三种主张进行了全面比较。在此基础上,车教授提出“原则上应认定为犯罪预备”的基本观点,认为“约定”虽有高度履行可能性,但在尚未实际交付利益前,仍应认定为“犯罪预备”,从而维护刑法谦抑性与治理体系的合理梯度。此外,车教授还引入“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三重维度,强调刑法认定应综合考虑国家治理成本、社会正义感知与法治秩序维系,推动形成预备—未遂—既遂的分层治理逻辑。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刘靖晟
与谈环节,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靖晟谈到,车浩教授的讲座堪称“神级讲解”,从法学理论到法律条文,古今中外,信手拈来。针对车浩教授围绕受贿罪侵犯法益、财物范围及犯罪未完成形态等核心问题的讲解,刘律师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谈到了关于客体辩护、政商旋转门问题、商业机会是否属于财物的深入思考。最后,刘律师指出,车浩教授的讲座不仅对理论研究具有启发意义,也对刑事辩护实务提供了宝贵参考。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晓亮
本期公开课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晓亮主持。
讲座后,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张所菲为主讲嘉宾车浩、主持嘉宾黄晓亮颁发纪念证书。北大法宝学堂总监王登峰为与谈嘉宾刘靖晟颁发纪念证书。
“全国青年法学家公开课”系列公益讲座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办,北大法宝学堂承办。第十讲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志同法治基金、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支持。本期公开课线下观众40余人,北大法宝学堂、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同步全网直播,线上近万人同时收看学习。
全国青年法学家公开课,大咖云集,一展风采,为你而来,给你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