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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联合主办“司法护航·星星未来”孤独症儿童关爱行动

发布时间:2025-08-01编辑人:qing

2025年7月25日,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联合主办,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大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共同支持的“司法护航·星星未来”孤独症儿童关爱行动在大连市爱纳孤独症障碍者综合服务中心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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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伊始,与会代表参观了大连市爱纳孤独症障碍者综合服务中心,实地了解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日常照护等情况,直观感受其成长环境与所面临的现实困难。随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关爱站正式挂牌。这是继大连市社会福利院之后,大连法院设立的第二个未成年人关爱站,标志着大连法院“润青葵·连未来”司法保护品牌在特殊儿童领域实现进一步延展,推动“1+N”涉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向多元群体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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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捐赠环节,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星光权益基金向爱纳中心捐赠空调等急需物资,价值9793.17元,为孤独症儿童提供更加温适的康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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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座谈会上,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杨学超指出,孤独症儿童的权益保障不仅需要爱心关怀,更需要法治兜底。为此,法院将从三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强化司法保障“精度”,为涉孤独症儿童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引入非语言沟通技术辅助审判,严惩侵害行为;二是深化法治协同“广度”,对接立法建议、联动多部门构建一体化救助体系,形成“纠纷化解—权益维护—社会支持”闭环;三是扩大法治宣传“温度”,通过典型案例、普法活动凝聚社会共识,壮大专业服务力量。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法治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韬在发言中介绍了基金会的基本情况,重点回顾了近年来本基金会在关爱孤独症群体方面开展的工作,如设立星光权益基金、召开专题研讨会、推动形成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并提交2025年全国两会等。他表示,孤独症儿童及其成年后的衍生问题,尤其是监护制度的缺位,亟需从国家层面加快推动专项立法,建立覆盖“筛查—干预—教育—就业—养老”的全周期支持体系。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丽明介绍了大连法院在特殊儿童群体司法保护方面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大连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等多家单位,共同制定《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司法保护协同机制实施方案》,通过“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以及信息共享、个案干预、社会救助等多元化措施,构建“司法+行政+社会”的综合保护网络。

爱纳中心理事长张嫚介绍了中心设立的初衷及基本情况,重点探讨了以孤独症儿童/成年为代表的心智障碍者,在现行法律体系下普遍面临监护权主体不明确、家庭失能后社会监护缺位、监护制度适用标准模糊等困境,建议明确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标准,完善社会组织作为监护人的条件与责任边界,建立长期照护法律机制。大连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孤独症障碍者亲友刘淑清教授从亲历角度讲述了孤独症家庭在康复教育、社会融入中的现实困难,呼吁制度与政策进一步下沉。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星光权益基金代表、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俞延彬结合长期公益实践指出,当前心智障碍群体在成年后普遍存在监护制度断档、教育资源缺失、财产管理无序等法律风险,建议将监护制度作为立法优先议题,推动形成具体、可操作的制度体系,并呼吁司法机关、立法机构、行业组织和专业律师协同研究,形成具有可行性的制度议案。

大连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二级调研员于欣就全市孤独症儿童帮扶现状、服务资源配置等内容作了说明。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衷腓则结合审判实践,剖析了孤独症儿童在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监护权归属等方面的法律适用难题,并就个案中可资借鉴的处理路径进行了分享。大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江洪生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和关爱机制提出建设性建议。

本基金会将继续发挥平台优势,联合各方资源,在孤独症儿童关爱、制度建设与专项立法方面持续发力,为心智障碍群体构建更加完善、可持续的权利保障体系提供智力支持与制度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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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交流培训部主任、副研究员李青,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星光权益基金代表、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运营总监解小锋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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