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5-24编辑人:qing


在我国迈向现代法治的宏阔进程中,活跃着一位学理深厚、躬身实践的智者。从1955年发表第一篇学术论文《苏联的辩护制度》援引“无罪推定”原则论证中国建立辩护制度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到1993年主持起草刑事诉讼法修改专家建议稿,到2016年为聂树斌案再审呈报7000余字分析意见,再到2026年仍在为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建言献策——70余载学术生涯,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天平两端反复丈量,以“动态平衡诉讼观”构建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核心骨架。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少年时受江南文脉熏陶立下的宏愿,成为了他一生的坚守。他,就是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开拓者和重要奠基人,新中国第一位诉讼法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





▲ 2024年6月,陈光中(右五)出席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学位论文报告会暨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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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先生》陈光中篇
中国政法大学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