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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内卷式”竞争与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闭门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发布时间:2026-05-29编辑人:qing


2026525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在北京召开“反‘内卷式’竞争与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闭门研讨会,邀请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以及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法律实务界的专家、行业企业代表等二十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跨境电商“刷单炒信”的表现形式、危害及责任追究,以及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虚假交易与评价条款、域外效力条款和平台治理条款的实施路径展开研讨,并就行政执法多部门协同、涉外行政法规立法以及平台治理权限与责任边界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指出,跨境电商已成为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和数字经济国际化的重要动能,但刷单炒信黑灰产业链正从境内向境外加速蔓延,低价内卷、虚假宣传、流量造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扰乱行业秩序,削弱出口品牌竞争力,亟需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下推进系统治理。研讨会聚焦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核心条款:第9条第2款新增虚假评价,明确真买假评等刷单炒信认定;第21条明确平台治理职责。

会议指出,跨境刷单炒信呈现出表现形式更隐蔽复杂、技术含量更高的行为态样。在传统机器刷单、好评返现等手法被持续整治后,利用平台算法规则操控流量、更换商品保留原有评价误导消费者、批量击打关键词拉升排名、迁移旧款商品评论至新品等新型黑灰手法不断涌现。针对上述行业新变化,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2款新增虚假评价行为模式,与原有虚假交易规定相互独立,满足其一即可构成虚假宣传行为,为认定真买假评等新型刷单炒信行为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该款规定的等方式表述,则为规制非典型刷单炒信行为预留了法律适用的弹性空间

会议指出,在平台治理方面,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赋予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治理职责,各大平台也已形成分层惩戒的自治规则。但实践中,违规者不断升级对抗性技术手段,跨平台、跨境隐蔽进行违法活动,平台前置识别能力有限,源头治理困难。专家强调,守门人条款属于法定义务,平台应对违规行为采取梯度化、适度处置并及时报送监管部门与会各方建议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强化平台与执法部门的沟通机制,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向执法部门报告针对部分因刷单炒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平台惩戒的经营者,在受处理后以各种诉由对平台提起逆向诉讼,在依法保障平台治理秩序的同时,应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实现平台治理与商家权益的平衡。

会上,相关部门代表介绍了多部涉外行政法规的立法进展。已于今年4月实施的《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旨在破解境外长臂管辖下出海企业被动内卷问题;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相关规定明确禁止产业无序扩张,引导错位发展和分工协作。在行政执法层面,应统一各地执法裁量标准,强化市场监管、商务、海关、税务等多部门协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移送衔接机制。在司法层面,应从严审理相关案件,加大对有组织挖人、窃取技术秘密等行为的规制,持续细化刷单炒信、商业诋毁等行为的裁判标准。在平台治理层面,应贯通事前商户入驻审核、事中交易流量一致性校验、事后阶梯化违规处置的全链条治理,建立与执法机关的线索移送和结果反馈机制。同时,加强平台内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建议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登记赋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贯通,实现多平台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

与会各方表示,将持续关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进展,聚焦法律落地执行难题,推动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和实践经验转化,助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服务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