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10-10编辑人:qing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法治自信,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明确提出“坚定法治自信”的重要要求。这既是对新时代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的深刻总结,也为推进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标定了历史方位、凝聚了法治共识、汇聚了法治动能,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坚定法治自信、坚定什么样的法治自信、怎样坚定法治自信”等重大问题,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从何而来
自信源于自强,底蕴铸就底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历经百余年接续奋斗,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指导。马克思、恩格斯深入探索法的现象的本质特征,认为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法治发展的普遍规律,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超越了西方法治理论的阶级局限和思想偏见,以其鲜明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特质,确立了认识法治现象与法治发展规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理论基础和思想源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引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强大生命力和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创造力。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与时俱进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生成的科学理论基础,也是坚定法治自信最根本的思想底气。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丰厚滋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中唯一延续至今、未曾中断的法系。不同于西方法治侧重个体权利、对抗制衡的逻辑,中华法系始终秉持民本法治、礼法共治、天下为公的价值理念,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独具东方特色的法治文明体系。新时代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始终注重传承和发扬中华法系凝聚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将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传统法治智慧,有机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时代法治实践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日益焕发出新的时代光彩,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蕴和重大价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生成的文化根基,也是坚定法治自信最深沉的文化底气。
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深厚积淀。中国共产党百余年法治实践为法治自信筑牢了坚实根基。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突破性、系统性、全局性成就,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有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法治服务保障社会长期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作用更加彰显,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以法治保障社会稳定为例,2025年我国严重犯罪持续呈下降趋势,全国刑事案件量为本世纪以来最低。我国是世界上刑事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是世界上命案发案率最低、破案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是持枪犯罪最少的国家之一。美国知名民调公司盖洛普发布的《2025年全球安全报告》显示,中国居民的安全感位列全世界第三位,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生成的实践沃土,也是坚定法治自信最有力的实践底气。
中国法治大国形象的有力彰显。当今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干预与反干预、制裁与反制裁成为对外法律斗争的重要特征。面对错综复杂的新形势新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国际斗争,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法治发展道路,积极搭建高水平、多层次、宽领域交流平台,持续深化法治文明交流互鉴,深入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我国法治的国际影响力、话语权不断提升。2025年10月,由中国等19个国家共同发起组建的国际调解院在香港正式宣告成立,这是全球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国际调解院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解决国家间主权争议、投资分歧、跨国商业主体间具体争端,更在于它对国际法治和全球治理带来的革新。国际调解院将东方文明中 “和合共生” 的治理智慧成功引入现代国际法体系,倡导对话协商化解冲突,超越了传统争端解决中“你输我赢”的零和思维。这种非对抗性模式有助于维护和修复国家间关系,实现合作共赢,推动各国争端解决范式从对抗走向和解。国际调解院的成立被视为我国从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向“主动塑造者”转型的标志,提升了全球南方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充分彰显了我国作为法治大国为国际社会提供法治公共产品的责任与担当。诸多事例表明,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在实践中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深远世界影响,这是坚定法治自信最鲜明的大国底气。
二、坚定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
法治自信集中体现了“四个自信”在法治领域的内在要求,是对法治道路自信、法治理论自信、法治体系自信、法治文化自信的综合概括。
坚定法治道路自信。法治道路是事关法治建设成败的首要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近代以后,不少人试图在中国照搬西方法治模式,但最终都归于失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中国法治有中国特色,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这条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从根本上确保我国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科学指明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进一步坚定了道不变、志不改的法治自信。
坚定法治理论自信。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深刻指出:“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从理论上回答“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过去一段时间,受西方法治理论的影响,有的人将西方法治奉为圭臬,鼓吹西方法治模式,“对标”西方法治体系、“追捧”西方法治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从哪里来、往哪里去、走什么路”等根本性问题,是批驳错误理论、戳穿虚伪说辞、澄清模糊认识的思想利器。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对中西法治的对比分析,深刻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本质区别,深入洞察了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内在缺陷和固有弊端,破除了“西方法治中心主义”的神话。具体而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存在本质不同。我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标榜所谓“司法独立”,但司法活动往往沦为政党博弈的工具,从根本上是为资产阶级政党政治服务的,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这些在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和深刻洞见,有力增强了全体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自信心、自豪感。
坚定法治体系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具有标识性的原创性贡献,为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了科学化、体系化、可操作化的总抓手。2021年1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正确方向、总体目标、科学路径、重点任务,实现了法治建设从静态的“法律体系”到动态的“法治体系”的历史性飞跃,凝聚着我们党对法治体系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新成果,摒弃了对西方法治模式的路径依赖,构建起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统领性、系统性框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没有反对党,不是三权鼎立、多党轮流坐庄,我国法治体系要跟这个制度相配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由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等五个子体系所构成,这体现了中国自古以来的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治理智慧,也充分践行了马克思主义系统观念的科学方法论。其中,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创造性地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了融合贯通。这既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的独特法治密码,又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西方法治体系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在我国法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文明史上都具有开创性意义。
坚定法治文化自信。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文化自信是文化自信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法治文化是涵养法治精神的沃土,没有深厚的法治文化,就没有持久的法治自信。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底蕴。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标榜所谓自由人权、“普世价值”,实质上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我国法治文化植根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践行预防性法治理念,彰显了我国法治的中国特色、中国精神、中国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日益繁荣兴盛,习近平法治思想日益深入党心民心,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全民族的法治文化自信不断增强。“九五”普法规划以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刚性的法律依据,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政策驱动向依法实施的重大转变,为未来五年普法工作画出清晰的“施工图”,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也充分彰显了我们厚植法治文化根基的高度自信和坚定信念。
三、怎样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
坚定法治自信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蕴含一系列重大的实践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把牢正确方向,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同时也要看到,法学领域是西方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前沿阵地,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我国法治是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坚定法治自信,必须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要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根本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锚定目标任务,加快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系统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为新征程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目标指引,强调“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照这一目标,我国法治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法治实施体系还不够高效,法治监督体系还不够严密,法治保障体系还不够有力,等等。坚定法治自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紧紧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思维、法治的程序、法治的方式开展工作,更好地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以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筑牢文化根基,持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这个重大命题本身就决定,我们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当前,法学法律界对红色法治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系统学术挖掘整理和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效的理论归纳还不够,形成的具有自主性、原创性的研究成果还不够多。坚定法治自信,必须坚守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这个根脉,更好厚植我国法治的历史底蕴、民族底色,赓续文化血脉。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的丰富法律思想、法律精神和法理智慧,推动其更好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展现大国担当,持续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党中央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工作布局,打出一套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的“组合拳”。但也要看到,西方法学界长期把持国际法理论的话语制高点,中国特色法治理念的国际传播效果还不够理想,在国际主流法学期刊、国际组织、国际论坛等平台的传播力与西方相比还有差距。坚定法治自信,迫切需要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实现从西方理论的“搬运工”到中国学术的创造者、世界学术的贡献者的根本转变。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原创性贡献、实践性运用,加强对我国法治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着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话语体系。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保护我国海外利益、开展对外国际斗争,都对涉外法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加强我国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对外宣传,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更好彰显我国法治大国、文明大国形象。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加强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斗争,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力军和重要力量。202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信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时强调,“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定法治自信,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为牵引,坚定法治自信、扛起法治担当,扎实做好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人才等工作,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作者: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责任编辑:杨绍华